我公司商标“炎沙”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

添加时间: 12/05/26

      2011年9月5日,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初审公告,公布2011年新认定的著名商标和续展著名商标名单,我公司名列其中。根据《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及有关规定,于2011年10月10日对初审通过的的省著名商标进行了网上公示。我公司荣登2011山东省著名商标榜,注册证号为3276894的商标“炎沙”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,证书已下发。
       荣获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、装潢、说明书、业务函件、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“山东省著名商标”字样,这将有益于提升我们公司
的社会知名度、市场美誉度和影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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